根据《宁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暂行规定》(宁大校发〔2017〕290号)和《宁夏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宁大校发〔2017〕295号)文件的有关精神,特制订《宁夏大学阿拉伯学院接收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》。
一、成立阿拉伯学院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李海燕
副组长:赵永军 白楠
成 员:金忠杰 马生忠 冯璐璐 朱晓明 冯 燚 马成文
王 艳 丁 萍 马珊珊 金宁洋 张继超 雷昌伟
二、接收转专业对象和条件
(一)凡我校全日制在校2020级本科生,各方面表现良好,对阿拉伯语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,并符合接收专业对申请转入学生的学习成绩、思想品德、知识能力、身心素质等要求的,均可申请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,不得申请转专业:
1.按照普通高校(招生)考试类别的划分:文史类、理工类、体育类、艺术类等跨类别、跨批次转专业的;
2.正在休学、保留学籍的;
3.已修课程成绩有不及格的;
4.在校期间受到警告(含警告)以上处分的;
5.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。
(三)课程成绩认定:在2020—2021学年第二学期有不及格课程的,取消转专业资格,转回原专业学习。
二、转专业时间和程序
(一)符合转专业条件且自愿要求转专业的学生,填写《宁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》(一式二份),将表及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寄至目前所在学院,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,由学院将申请表、成绩单及家长身份证复印件交至阿拉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。
(二)阿拉伯学院教学办公室组织考核选拔。
(三)转专业学生名单经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审定后,予以公示。
(四)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学生处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学院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确保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。
(二)由于学院专业课《基础阿拉伯语》、《学科概论及学习策略》、《阿语视听说》、《阿语语音》等课程一年级开设,所有申请批准转专业的学生,编入2021级就读。
(三)申请转专业学生应对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,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,一经批准,不得转回原专业学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