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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拉伯学院(中国阿拉伯国家研究院)开展“美好生活·民法典相伴”主题学习
日期:2022-06-06 17:07

为落实2022年“美好生活·民法典相伴”主题宣传月活动的有关要求,进一步加强《民法典》普法宣传工作,引导教职工尊法、学法、守法、用法,6月1日下午,阿拉伯学院(中国阿拉伯国家研究院)党总支书记李海燕在知行楼8楼报告厅组织召开了教职工大会。

会上,冯璐璐副院长带领全体教职工学习了新时代的人民法典——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诞生记,它完全来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实践,对禁止物业公司用断水、断电等方式催缴物业费;明确公安等机关对高空抛物坠物的调查责任;明确“隐私”的定义;完善对肖像权的保护等等;《民法典》都一一给出了解答。

冯燚副院长领学了《习近平: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》通过学习要求广大教职工要积极宣传、学习、遵守、维护民法典。

此次《民法典》相关内容的学习,让广大教职工提高了学会运用《民法典》维护个人权益、化解矛盾纠纷、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。

白楠副院长领学了《宁夏大学2022年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》的通知和《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内容》等相关材料,更好的帮助教师了解、认识非法集资的定义、危害以及防范的方法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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