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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夏大学阿拉伯学院学生创新型实践活动规范
日期:2014-01-10 09:45

为有效保证阿拉伯学院学生创新实践活动,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与活力,提升学生培养质量,学院制定学生创新型实践活动规范。

一、教师指导学生创新能力

学业安排有经验的教师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实践活动。教师在实践活动中以身作则,严格要求,及时进行检查和解疑。并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。

二、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

学生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,内容尽可能与专业学习相结合并贯彻“就地就近”的原则。开展过程中,精心设计、周密安排、注重实效。根据学生完成的调查报告、作业或论文,做出评价,并对优异者给予表彰或奖励。

三、教师和学生创新奖励并行

将教师参加实习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态度、表现及工作量作为对教师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。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校内外的科技文化活动。对于创新实践活动中获奖的单位和个人,根据不同的获奖级别予以奖励。

四、鼓励学生参加创新活动

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科技、文化、创新活动。每年定期举行相关的教师辅导、答疑活动;组织学生间的创新实践经验交流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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