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助管理
当前位置: 首页 · 学生工作 · 资助管理 · 正文
阿拉伯学院班主任管理规定
日期:2014-06-22 00:00

班主任是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直接组织者和指导者,是学生工作队伍的基本力量,是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骨干。为了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,提高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素质,促进学生工作向着高质量,高品位,高层次迈进,根据学校有关要求,特制订本规定。

一、工作制度

1、班主任是直接从事大学生教育和管理的一线工作,时间上有其特殊性,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实行班主任弹性坐班制度。

2、建立班主任工作日志制度。班主任要认真填写《阿拉伯学院学生工作日志》,每双周一上午9:00前向学院学工办主任递交工作日志,当日下午领回。

3、班主任要积级协助宿管中心,共同加强对学生宿舍的教育和管理,并经常与学生楼管员沟通情况,熟知所在公寓楼学生的基本情况(所属班级、专业、姓名、特点、学习情况等),并经常深入学生宿舍了解情况。

4、班主任每周与学生谈话不少于三次,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题班会,了解学生情况,乃时向学院领导反馈情况。

5、实行班主任听课制度,每周至少听一节课,了解本班学生出勤及学习纪律等情况。

6、建立班主任与任课教师、学生导师工作联系制度,每月至少联系一次,共同做好学风建设工作。

二、考勤制度

1、班主任实行弹性坐班制,对于当天负责值班的班主任实行办公室值班制(按行政人员上班时间)。

2、因公外出或确有特殊情况需离校外出者,须经学院领导批准,并将工作安排好后方可离校。

3、节假日期间,班主任应根据学校要求做好节假日相关工作,并按时返校,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,应及时办理请假手续。

4、学生处、校团委等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的会议或组织的活动,凡要求班主任参加的,必须准时参加,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,应提前向会议主办部门请假说明。

5、参加值班的班主任必须按学校相关要求做好值班工作,不得无故缺席或请人代班。

三、例会制度

1、一般情况下,每单周周一上午10:00为班主任例会时间,地点在学院会议室,若与学校或学院其它安排有冲突,以通知为准。

2、根据班主任工作的情况和学生工作内容,班主任必须参加学校或学院举办的各种培训班,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安排班主任外出参观、培训,以提高业务能力与水平。

四、工作报告制度

1、班主任要时刻关注学生中的异常情况,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、稳定工作,对学生学习、生活、活动、纪律、安全等方面的隐患,做到早预测、早发现、早报告,对出现的突发事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有应急处理预案,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学院领导报告。

2、班主任要积极主动思考学院学生管理的各类问题,并及时向学院领导提出学院学生管理合理化建议。

3、对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完成的进度情况,要及时、主动向学院领导汇报和反馈。

五、学习和工作调研制度

1、班主任要经常坚持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学习高校学生教育管理有关知识,不断提高自身素质,增强工作能力。

2、班主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,拟定各类与学生工作相关的题目针对学院具体情况作调研,积极申报和参加学校的有关科研项目。

3、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,不定期与兄弟院校或其他学院开展工作交流、学习活动。

六、考核与奖惩制度

1、学生工作办公室应会同院内相关部门,做好班主任的日常工作考核工作,做好记录,建立档案材料,并作为班主任考核、评先评优的依据。

2、实行班主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重大失误考核一票否决制(即年度工作考核等级为“不合格”)

阿拉伯学院

二○一二年十一月五日

上一条:关于改进工作作风若干规定
下一条:关于改进工作作风若干规定


Copyright © 2012-2060 宁夏大学. All rights reserved.:宁夏大学阿拉伯学院 版权所有 邮箱:albxy@nxu.edu.cn

邮政编码:750021 地址: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